首页洞见 › 实务
实务

从不进入判例汇编的案件:调解、自愿返还,以及这套制度悄然的成功故事

国际儿童拐带中最好的结果从不进入法庭——它们以调解协议或自愿返还告终,是这套制度最快的结果。reunite/MiKK 模式,及其坦诚的局限。

系列:第16篇(英国 / 德国 / 荷兰)·更新于 2026-07-05·阅读约9分钟

执行摘要

本系列的大部分建立在法院判决之上——但国际儿童拐带中最好的结果从不产生判决。它们以调解协议或自愿返还告终,而这也是这套制度中最快的结果:平均130天,而经诉讼的返还为197天。2021年,16%的返还申请以自愿返还告终,约五分之一以父母之间某种形式的协议告终。本文讲述英国慈善机构 reunite 与德国的 MiKK 如何建立起快速、专门、嵌入时间表的跨境调解——并对其局限坦诚以告:调解补充、绝不取代法院的保护;它要求严格的家庭暴力筛查;其协议必须转化为可执行的命令。本文旨在教育,并非法律意见。

引言

本系列至此的每一篇都建立在一份判决之上——因为判决是公开的、可援引的,且对失败诚实。但这种方法有一个盲点:此领域中最好的结果根本不产生判决。它们以一份签署的协议、一次平静的返乡航班,以及一个以「自愿」二字结案的卷宗告终。

数字表明这在不断发生。在2021年的全球研究中,333宗返还申请——占总数的16%——以自愿返还告终,约五分之一的全部申请以父母之间某种形式的协议告终。自愿返还也是这套制度中最快的结果:平均130天,而经诉讼的返还为197天,拒绝为268天。在墨西哥,约定返还以二比一超过法院下令的返还(第11篇);在日本,自2014年以来七十三宗已了结的返还中,有二十宗是通过谈判而非审判达成的。速度,这一被本系列视为制度灵魂的度量,不成比例地属于那些无人必须「赢」的案件。

法律背景:返还,而非监护——以及调解能增添什么

海牙法院只裁定一件事:被非法带走的孩子是否应被送回其惯常居所国。它不能裁定监护,也不能拟定持久的共同养育安排。这恰恰是调解能增添诉讼所不能之处:海牙调解中的父母不仅可以就返还达成一致,还可以就孩子将住在哪里、探视时间表,以及另一方父母的持续角色达成一致——这是一种更宽、面向未来的和解,任何返还命令都无法产生。调解的价值不在于取代法院关于返还的裁定,而在于它能解决法院有权解决的更多,更快,且以协议方式。

发生了什么

2000年,英国慈善机构 reunite——一家开创性的专门拐带 NGO——获得纳菲尔德基金会(Nuffield Foundation)的资助,以检验一个当时多数家事律师认为幼稚的问题:处于一宗正在进行的海牙案件两端、其中一方刚刚把对方的孩子带过边界的两位父母,真的能坐下来就任何事情达成一致吗?

这种怀疑是合理的。海牙案件是一桩以六周为期望运行的法律紧急事态;一方父母已带着孩子跨越边界;信任处于一生的最低点;双方甚至可能没有共同语言。调解——自愿、依赖信任——看似是最糟时刻里错误的工具。

reunite 仍然建起了这套方案,于2002年调解其首批案件,并于2006年发布评估。其设计决定成为该领域的蓝本:调解在海牙时间表之内运行,而非取而代之——压缩为在各程序步骤之间定时进行的密集会谈,从而即便谈判失败,法院时钟也不损失一周;调解员是拐带动态的专家,而非一般家事调解员;法律顾问始终在场,以便任何协议都能立即在两国转化为有约束力的合意命令。

试点28宗案件的结果:75%达成协议——就孩子将住在哪里,以及另一方父母在孩子生活中的持续位置。为评估受访的父母报告了本系列中任何返还命令都不曾产生的东西:双方都能接受这一结果,因为这一结果由双方共同建成。

德国的 MiKK(家庭冲突与儿童拐带国际调解中心,柏林)随后加入了该模式的第二项伟大发明:双语、双文化的共同调解。每一次调解都由一与家庭相匹配的调解员进行——通常在语言、文化、性别与专业背景上取得平衡(一位法律人、一位心理学家)。一宗德—波案件配以一位德国调解员和一位波兰调解员。没有人用外语谈判自己孩子的未来,也没有人面对一个由对方文化主持的房间。reunite 与 MiKK 连同荷兰的 IKO 中心,把跨境家事调解变成一门有其自身培训标准的公认学科——2012年海牙会议(HCCH)在其《调解良好实践指南》中认可了该模式。

案例分析——坦诚的记账:调解是什么、不是什么

本组织的数据规则要求给出完整图景,而调解的图景确有真实的阴影。

  • 「协议」有时意味着孩子留下。2021年的研究发现,6%的返还申请以孩子得以留在目的地国的协议告终——这一结果常经由调解或谈判达成。对被留下的父母而言,这是一句读来痛苦的话。它有时也正是法院会更慢、更贵,且以一个目睹了这场战争的孩子为代价才达到的结果:约定的搬迁附带谈定的探视时间表、旅行安排,以及一套任何判决都无法同样妥帖地强加的共同养育框架。
  • 权力不平衡是真实的,筛查是强制的。近半数有争议的拒绝涉及重大风险主张;调解桌不能是一个受惊的父母被施压去「同意」的地方。每一套严肃的协议——reunite 的、MiKK 的、海牙会议指南、针对暴力案件的 POAM 框架(第14篇)——都要求在调解前与调解中对家庭暴力与胁迫进行筛查、在需要时分开会谈,以及随时可停止的选项。调解补充法院的保护;绝不取代它。
  • 协议需要法律护甲。reunite 试点坚持把协议立即转化为法院命令——必要时在两个法域——正是对第14篇所记录的承诺书问题的回答:谅解备忘录是一项承诺;合意命令则可执行。调解领域在违约之事临到自己之前,便已从违约研究中汲取了教训。
  • 而时钟始终主宰。公约的速度纪律既适用于谈判,也适用于审判:该模式之所以奏效,是因为它是快速调解——以天计,而非以月计。任何让谈判变成新迟延的流程,只会喂养「安置」抗辩(第1、15篇)。

这对海牙公约的局限——与长处——说明了什么

调解是该领域中少见地显示公约优于其文本承诺之运作的部分。条约提供一个二元——返还或不返还——由法院裁定。叠加其上的调解,能把这个二元转化为一份量身定制、经约定、面向未来的安排,更快且更持久。它所暴露的局限是资源的,而非法律的:专门的跨境调解经费不足且分布不均,而许多国家的法律援助规则为有争议的诉讼付费,却不为那本会更便宜、对孩子更好的和解付费。公约提供框架;这悄然的成功故事能否惠及某个特定家庭,取决于是否有人建起了交付它的调解能力。

父母与专业人士应当明白什么

对双方父母,实务要点——敦促咨询律师,而非法律意见——是立即开辟第二条轨道:提出海牙申请与提议调解并非二选一,而是一套组合策略。申请保全权利并启动机制;调解提供了通往一种无须击败孩子另一方父母之结果的唯一路径,而且是现存最快的路径。对律师,任务是把协议建得能够跨境通行:在下令返还的法院取得合意命令,在目的地取得镜像命令,探视时间表写明日期与机场——因为一份无法跨境执行的协议只是初稿,而非解决。对资助者与政府,专门调解是可得的最便宜的改进:它以有争议程序成本的一个零头,把这套制度中最愤怒的一些案件转化为其最快的解决。

局限

由于调解是保密的,本文依赖项目层面的评估与已公布的统计,而非个案。reunite 试点的数字来自 reunite 自己2006年的评估。6%「同意留下」结果中具体归因于调解的比例,在海牙会议数据中未单独衡量。调解的可得性与标准因国而异,差别很大。

结论

reunite 试点75%的协议率不仅是一个统计数字;它是一份为一种该领域仍建设不足的实务所作的辩护状。快速、专门、经筛查、法律护甲齐备的跨境调解,把这套制度中最愤怒的案件转化为其最快、最持久的解决——并能给孩子一样任何判决都给不了的东西:两位都同意此安排的父母。这悄然的成功故事可以规模化。要做的工作,是去建起它得以发生的下一个房间——尤其在南欧及其他地区服务不足的语言走廊之中。

常见问题

海牙案件中的父母真的能调解吗?能——而且常常成功。reunite 试点在28宗调解案件中有75%达成协议。关键在于在法院时间表之内运行的专门调解,这样即使失败也不损失时间。

调解会取代法院案件吗?不会。调解与海牙申请并行,后者保全父母权利并启动机制。若调解成功,协议转化为可执行的法院命令;若失败,诉讼不受迟延地继续。

在存在虐待指控时,调解安全吗?只有在严格保障下才安全。每一套严肃的协议都要求对家庭暴力与胁迫进行筛查、在需要时分开会谈,以及随时可以停止。调解补充法院的保护;绝不取代它。

为何自愿返还快得多?因为它略过有争议的庭审与上诉。2021年,自愿返还平均130天,而法院下令返还为197天,拒绝为268天。

参考文献与来源

  1. reunite International Child Abduction Centre,Mediation Pilot Scheme —— 历史与2006年发布的评估(28宗案件,75%协议率):https://www.reunite.org/our-history/
  2. MiKK e.V.,International Mediation Centre for Family Conflict and Child Abduction —— 双语/双文化共同调解模式:https://mikk-ev.org/https://mikk-ev.org/about-us/
  3. HCCH,Guide to Good Practice under the 1980 Convention — Mediation(2012):https://www.hcch.net/en/publications-and-studies/details4/?pid=5568
  4. S. Vigers,Mediating International Child Abduction Cases: The Hague Convention(Hart, 2011)—— 评论见 J. Fam. Trauma, Child Custody & Child Dev. 10:3-4 (2013):https://www.tandfonline.com/doi/full/10.1080/15379418.2013.833459
  5. N. Lowe 与 V. Stephens,HCCH 初步文件 19A(2024年9月)—— 自愿返还、协议与时限数据(第60–65、100段):https://assets.hcch.net/docs/a75d7234-deb9-4764-be72-a4a9d87c8af7.pdf
  6. UNAM(SciELO),国际儿童拐带案件中的调解……墨西哥案例https://www.scielo.org.mx/scielo.php?script=sci_arttext&pid=S0041-86332014000300002
本文仅供一般教育和政策讨论之用,不构成法律意见。法律与程序因国家和案件而异。如果儿童可能面临风险或已被跨境带走,请立即联系相关的中央机关、当地警方(如适用)、领事官员及合格律师。本作品仅基于公开来源。译自英文,经校对并作术语核查。